中国道路.杂思录 3.5 第三章 意識形態與批判(5)
3.16 意識形態與宗教對社會的設計與引導 如前所述,意識形態的形式及精神內涵來源於宗教,宗教起源於人類對自然與環境的崇拜及無知,本質是生命對物質利益的追求,通過對環境的解釋與理解,甚至交流,從而獲取利益。可以認為所有宗教儀式都是人類與環境或神的交流,這些解釋理解交流的目的就是得到某種可能的利益,包括思想意識所需要的精神寄托,精神利益。當宗教成為人類認知自然及社會的主要手段,這既是人類知識貧乏的原因也是結果,宗教起著對社會秩序與道德的規范作用,以及超越物質現實的精神寄托。這些規范與寄托就含有改造人類群體與社會的作用與企圖,這包含自然而然的發生與思想意識的有意引導,即使在原始巫文化時代也不會絕對是自然而然地發生,以人的意識與自利本性,必然存在以圖利為目的誘導。而宗教時代,特別是一神教更是哲人或人們的有意設計與引導,認為一神教發軔之初就是自然而然的發生,而不是有意的引導,不是無知就是自欺。通過宣教的方式,宣教者人為有意識的發揮與設計更不待言,也更為明顯。 意識形態同樣存在設計與引導的痕跡,以自由主義或自由民主價值而言,其相應的社會對應面就是體制權威與社會法律秩序,而相應的體制與社會秩序都有其一定的社會歷史與文化基礎,這裡的文化基礎說的不是其存在的合理性或社會公平姓,而指的是社會物質環境是其存在的必然性。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就是要在相應社會環境下掙脫與挑戰舊有專制體制,維護或爭取更大的個體自由權力。在其發軔之初,這種努力必然是對傳統的挑戰,也是對社會有意識的設計與引導,以形成廣泛的社會思想基礎,即新的社會意識形態。哈耶克關於所有的社會制度都不是人為設計的,而是自然地在無數無意的過程中自然發生的觀點太過於理想化,忽略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並不符合社會現實,現實必然是社會愈原始愚昧,自然而然的成分就愈大,社會思想文化愈成熟,設計的痕跡就愈發明顯。宗教是以神為主體及神的天國為楷模的思想意識,宗教的傳播與宣導也必然含有宣道者的設計與對聽教者的誘導,這也是所以宗教場所與聚會崇拜最基本的功能。而意識形態是人類對現實認知與理解的知識積累達到一定程度,產生了以人類自身為主體的思想意識,這是經驗與知識增長。並激發思想的積累帶來人類自身的自信,突破了宗教唯神論的認識觀,主動追求自我生命價值,宗教到意識形態的出現是人類對現實的認知,對社會與環境主觀能動的回應,從被動接受解釋,進而以宗教的或...